制度与政策国际化是入境游发展的基础保障,也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在旅游领域的具体实践。
《建议》提出,“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中国式现代化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需要建立既符合国情又能与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相衔接的旅游治理体系。
一是深化签证便利化政策改革。在现有55国240小时过境免签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政策适用范围,推动更多欧洲、北美洲等重要客源国纳入免签名单。
二是推出并实施“签证便利化2.0”计划。全面推行电子签证,与周边国家推出多国有效的统一旅游签证,继续扩大过境免签的口岸和国家范围。
三是推进旅游支付环境国际化。推动4A级以上旅游景区、四星级以上酒店外卡受理全覆盖,在重点旅游城市开展数字人民币跨境支付试点。
四是完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在旅游法修订中增加入境游发展内容,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
五是研究出台入境业务出口退税政策。借鉴货物贸易领域经验,研究出台针对旅行社、酒店、旅游景区、旅游车船公司等旅游企业入境业务的出口退税政策,退还相应的增值税等税费,切实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增强企业拓展入境游业务的积极性。